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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變手機發射站 恐致病釀災 違契出租 未遭強制回收 (晴報 29/5/2017)

2017/05/29 0 Comment(s) 電磁波新聞,

嘉登大廈樓高11層,頂層其中4個單位的住戶可使用其範圍內的天台;涉事單位天台內放有多支疑似基站。(陳永康攝)

 

繼有公屋住戶疑因天台的電訊基站致一家三口患癌,有九龍城私樓業主竟將頂樓單位及天台違法租予電訊商,設置約12支基站(電訊訊號發射站)。雖然地政署於2013年以違反地契為由將單位釘契,但至今仍以非優先處理項目為由,未強制收回單位。有住戶稱疑因電磁波受頭痛之苦,又指該單位疑用電量高超出負荷,大廈多次跳掣,恐有火警隱患。

九龍城亞皆老街嘉登大廈1965年入伙,樓高11層,共66個單位。住戶Peter多年前與家人遷入近頂層單位,他指有業主違大廈公契及政府地契,十多年前起租予電訊商放基站,除有鄰居患癌離世,其家人近年頭痛情況亦加劇。他說以電訊商當年向法團報價,該業主月入達20多萬,但非居於上址,健康風險要其他住戶承受,是不公平及不合理。據悉大廈業主除求助地政總署,亦曾向屋宇署投訴。

通訊辦︰無超出輻射安全標準

有住戶稱涉事單位內擺放多部儀器,長開冷氣室溫亦比正常高。上月22日有住戶報警,消防到受影響單位量度,發現牆身溫度達34至36度,高於同屋其他牆身的26度。通訊辦指,據記錄共有3個營辦商於嘉登大廈天台設無綫電基站,於2005至2016年間接獲22宗該大廈基站的市民查詢及投訴,但測量個案均無超出輻射安全標準。

地政總署︰會按程序適時檢視

地政總署回覆稱,據現時指引,嘉登大廈個案不屬現階段需提升執管,會按既定程序適時檢視,有需要時採進一步行動。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政府雖有權沒收單位,但因政府一般不會侵吞私人財產或產業,故實際較少執行。數碼通、中國移動香港及香港移動通訊(csl.)均未有直接回應是否於該大廈設基站,只表示已根據通訊辦指引設置基站,符合有關標準。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則指,今年2月底至5月28日,共接獲101宗受基站影響市民求助,當中近2成涉及癌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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